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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/24/2008 追风筝的人 久没更新日志。最近大家看我的名字后边多了个东西,纷纷问询。
其实不是那么想推荐这本书的。《追风筝的人》。看的人心里难受。 那种赤裸裸的,现实的,锥心的难受。很不符合平日里看书的选择。
不过因了文字很质朴,还是看下去了。看到后半部,整晚整晚的做噩梦。
关于简介大家自己搜索吧。本人不是非常善于总结中心思想。 熊猫同学昨天的婚礼,很有趣。我是说主角很有趣。
迎宾的时候两个家伙就穿着西装和婚纱和大家玩闹的不亦乐乎,进场的时候走路快的在我们面前刮过一阵风,台上发言讲的嘻嘻哈哈,最后送客又是一场玩闹。
我只能说:同学,请严肃点好哦?
我们最后还忘了祝福俩新人,在这里说一次吧:百年好合,早生贵子。 今天又做了炒花甲。上回因为jenny同学来家,闹着要吃炒花甲,结果直楞楞把花甲扔到锅里炒,当花甲爆开的时候,一锅的咸水,最后吃起来还有没完没了的沙子。忒失败了~
于是今天吸取经验,先把花甲扔到加了一点油的水里煮到开壳,然后再扔到一盆冰水里泡——这是自己琢磨着让肉恢复弹性的办法,不知是否有效,我想直接用水龙头冲应该也是可以的——而在这其中出来了无数的沙子,太有成就感了。。。——然后,就可以加你自己喜欢的配料尽情的爆炒了。
那个,嘿嘿,不要指望我会写出什么具体的食谱来——因为本人看食谱从来都是只记个模糊大概要点,其他就任意发挥了哈。 3/4/2008 转载YK:人人都爱说英语我有一个朋友在温哥华,同我说:“住了两个月,还一句英语没说过。”我相信她。加拿大华裔甚众,尤其在华人聚集区,如果只涉及日常生活,会讲普通话已经足够。稍谙粤语更佳。语言完全不是问题。 然而还是有很多人喜欢说英语。中国人同中国人说英语。中西混杂的场合倒也罢了,为表尊重,不应用方言开小会,但是同胞对同胞,仍用英文对话、写信:OH MY GOD, COME ON GUYS, WHAT’S UP DUDE……我不知道这是什么情意结。大概是觉得在西人的地头,理应说人家的语言,只要说英语,就等于融入了西人社会。又或者是为了时时刻刻练习英文……国人学习英文真勤奋,从娃娃已经抓起,在学校自发组织英语角,同学之间以英文问好。会说英语是职场必备技能,每次去外企面试,都要与考官用英语问答一阵,即便该办事处一个外国员工也没有。英语说得流利与否,其实与升官发财毫无关系,然而大家还是迷信英语。日前陈冠希出来道歉,大家除了赞他帅,就是交口称赞他英语好——伊是温哥华出生的加拿大人,英语是母语好哇? 我也算半个学英语出身,所以可能意识不到随时随地学英语的迫切性,大概有点站着说话不腰疼。而且同很多人一样,我也有说话夹英文单词的坏习惯。在我看来,这不表示英文好,只能说明英文还不够好,或者中文不够好,未能中西融汇贯通。唉,慢慢改吧。有些专业词汇,先知道英文,很难翻译出原味,说惯了脱口而出也不算死罪,但是尽量别同香港人学:搭TAXI,食LUNCH……人家曾经是殖民地,积习难改,你有什么藉口? 最有趣是有些人学英语学得走火入魔,中文还在,语法全都乱了。以前我有一个同学,请了一星期病假,返校时同学关切地地问:“没事儿了吧??”她说:“已经好多了,谢谢你问起。”又我曾致电一间外企办事处,对方彬彬有礼地用中文答:“有什么是我可以帮你的?”害得我险些儿忘了人话该怎么说。 常年在外企里面工作,说话夹几个英文词,和起英文名字一样,是挺难避免的,不必赶尽杀绝。只是行行好,别连长城都说GREAT WALL,俏江南都写成SOUTH BEAUTY。我只遇到过一个强人,坚持说一嘴京片子,人人都管销售叫“SALE屎”,只有他拿着合同问:“馁个业务员儿?这是馁个业务员儿的单子?” 咱不能不让人说英语。或许人家英语真的很好,好到超过自己的母语,一定要说,不说痒痒。可是语法混乱、发音可疑的人,就不必折磨彼此了吧。我曾经有一位销售同事,开会时最爱跳出来抨击其他部门,且喜用乡音浓重的英语,一次指着我鼻子问:你们这个不烂的,到底是不是一个好的不烂的,作为一个不烂的…… 我一边躲着四溅过来的吐沫星子,一边小声问同事,什么东西烂了? 侬猜一猜他到底在说什么?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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